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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孙洪雁

孙鸿雁

总所副主任、临淄分所荣誉主任、管理合伙人,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毕业,二级律师。山东省律师协会律师财务委员会委员,淄博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淄博市十佳律师,临淄区政协常委,临淄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民建山东省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临淄区工商联常委。淄博仲裁委员会临淄分会副主任,仲裁员,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
1孙洪雁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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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介绍

  荣誉主任、管理合伙人,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毕业,二级律师。山东省律师协会律师财务委员会委员,淄博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淄博市十佳律师,临淄区政协常委,临淄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民建山东省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临淄区工商联常委。淄博仲裁委员会临淄分会副主任,仲裁员,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

业务专长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业务,重大民商事法律事务,企业融资挂牌上市,刑事法律业务。具有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改制,产权界定等资格。

执业证号

  13703199310325465

联系方式

  手机:13001503150

  邮箱:slawye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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