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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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淄博市桓台县建设街28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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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现任山东大地人(桓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思维敏捷,淄博仲裁委兼职仲裁员、淄博市优秀律师、淄博市律师协会公司军人军属权益委员会副主任,有着多年的社会及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常年为多家公司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工作严谨细致、诚实守信。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及代理、公司法律事务;民事、经济案件代理以及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等非诉讼业务。

主要荣誉

业务介绍

律所介绍

  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93年,是山东省司法厅命名的淄博市首家“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8年,被司法部评选为淄博市首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总部设在张店,在临淄、桓台设有分所,分为刑事法律事务部、民事法律事务部、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金融证券法律事务部、涉外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行政法律事务部、劳动法律事务部多个专业部门。现有律师、实习律师及行政人员150余人,是淄博市乃至鲁中地区颇具影响力的规模化、专业化特色鲜明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就非常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以人为本”的办所理念吸引和聚集了一大批法学功底扎实、专业特长突出、职业理念严谨的优秀律师;完善、规范、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齐备的律师从业资质、鲜明的专业化发展方向给律所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律所在多年的发展中始终坚持立足于民商、刑事辩护等基础诉讼业务,并不断开拓探索新领域和非诉讼业务,凭借广泛深厚的社会资源,在公司设立、并购、融资、上市、不良资产处置、破产清算等公司事务,以及建筑房地产、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品质卓越的行业信誉,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愿以真诚的法律服务为您服务,与您合作,共谋发展,共谱新篇!

张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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