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员,二级律师。现任山东大地人(桓台)律师事务所主任。桓台县十三届、十四届政协委员,淄博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淄博市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淄博市工商联执行委员、淄博仲裁委兼职仲裁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
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2001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任山东大地人(桓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并担任桓台县政府法律顾问,淄博仲裁委员会委员,桓台县巾帼律师志愿服务团团长、淄博市“新农村新生活”公益宣讲师等多种社会职务。先后被评为淄博市最具影响力律师、淄博市十佳律师提名奖、桓台县优秀律师、桓台县三八红旗手标兵、淄博助残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执业期间,担任多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办理多起民商事案件及多宗刑事案件,每年保质保量完成法律援助任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其秉持法律服务工作既要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纠纷的有效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注重维护自身形象和荣誉,多年来受到了当事人广泛好评和同行的一致认可。
现任山东大地人(桓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思维敏捷,淄博仲裁委兼职仲裁员、淄博市优秀律师、淄博市律师协会公司军人军属权益委员会副主任,有着多年的社会及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常年为多家公司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工作严谨细致、诚实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