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山东省司法厅命名的淄博市首家“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13

2010-09

关于在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淄司党字﹝2010﹞19号)和《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先锋活动的指导意见》(淄司党字﹝2010﹞27号),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0-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