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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与刑事顾问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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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能做、不能说、一说全是错”,一位当代著名企业家如是说。

  为什么不能说?

  在惨烈的竞争环境下,企业要生存,要发展,有时需要打擦边球,需要权衡利弊,游刃于法律的空白。但是如何在企业经营中绕过法律的壁垒,又不至于触犯刑律,企业的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非常有必要在实施某项行为之前正确评估自己的行为带来的刑事风险。

  “天下第一庄”庄主禹作敏因窝藏、妨碍公务、非法拘禁等罪名被判刑。有人评价:“它是一个视法律为无物的农民企业家自酿自饮的一杯苦酒”,说他“视法律为无物”,我想,主要是他对相关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

  “高科技企业”家沈太福如日中天之时,因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嫌刑事犯罪被逮捕,最终被判死刑;

  “君安教父”张国庆,因“虚假注册”和“非法逃汇”获刑4年;

  “万国大佬”管金生、“三九集团”赵新先等……

  诸多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出现在犯罪嫌疑人行列,成为众之矢地,甚至有人说,国企老总的风险大于贩毒分子。刚刚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根据媒体报道有众多儿童患病,有的已死亡;涉及的行政高官有的辞职,有的免职;首批受到查处的三鹿企业的董事长等数十人(包括供奶户)被刑事拘留或逮捕,企业停产了,经营数十年的品牌砸了……产品的营销状况可想而知。

  都是名牌企业、都是名牌企业的老板,闯荡江湖数十年,企业的大多数也聘请了法律顾问。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我想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企业虽然聘请了法律顾问,但只是当做“亡羊补牢”的工具,有了纠纷了才想到律师,律师只是“打官司”的工具,事先不咨询,事先不预防;

  二、聘请的律师不懂刑事法律,只懂民事经济纠纷,无法提建议,有的还提出错误的建议。有位企业老板因为非法经营被逮捕、被判刑,根据相关报道,这位老板说过这样一句话:我的律师说不违法。

  三、聘请刑事律师必要性。

  “术业有专攻”,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专业服务领域。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针对不同的服务领域聘用不同专业律师。在实践中,除了民事律师、人力资源劳动合同法律师、投融资律师,企业很少聘请刑事律师顾问,等出现无法挽回的法律风险时,才想到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悔之晚矣。

  因此,在企业管理涉及到刑事犯罪的环节,聘用专业刑事律师,倾听刑事律师的建议,充分认识到某些行为的刑事法律风险,做到“恶小而不为”,才能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的真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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